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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登革热基孔肯雅热实验室检测方案

概述

《重庆市登革热和基孔肯雅热实验室检测方案(2026版)》是重庆市为规范登革热和基孔肯雅热实验室检测工作而制定的技术规范。该方案指导全市各级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和相关实验室检测机构开展检测工作,规范检测程序,提高检测质量。

方案目标

  • 规范检测程序
  • 提高检测质量
  • 指导全市各级机构开展检测工作

检测对象

  1. 病例: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确诊病例
  2. 人群:风险区域发热病例、共同暴露人群及专项调查人群
  3. 媒介:伊蚊等媒介生物

检测方法

病原学检测

  1. 抗原检测:NS1抗原检测,发病后5天内检出率高
  2. 核酸检测:实时荧光RT-PCR方法,用于早期诊断和血清分型
  3. 病毒培养分离:发病5天内(登革热)或7天内(基孔肯雅热)血液样本病毒培养分离率较高
  4. 基因组序列分析:E基因或全基因组测序

血清学检测

  1. 特异性IgM抗体:辅助诊断急性期或近期感染
  2. 特异性IgG抗体:恢复期血清阳转或4倍以上升高可确诊
  3. 中和抗体:可用于分型

采样要求

病例采样

  • 急性期血清:采集患者非抗凝血5mL,分装3份
  • 恢复期血清:发病7天后采集,与急性期血清间隔时间不少于3天
  • 采样数量:按病例类型和数量要求采集

样本保存

  • 24小时内检测:4-8℃保存
  • 1周内检测:-20℃保存
  • 长期保存:-70℃或以下保存

样本运输

  • 登革病毒:B类包装(编号:UN3373)
  • 基孔肯雅病毒:A类包装(编号:UN2814),需办理准运证
  • 运输要求:低温运输,避免反复冻融

检测时限

  • 抗原检测:1小时内完成
  • 核酸检测:12小时内完成
  • 结果反馈:及时反馈检测结果

生物安全要求

登革病毒

  • 培养分离: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
  • 未经培养材料操作: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
  • 动物感染实验:动物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

基孔肯雅病毒

  • 培养分离: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
  • 未经培养材料操作: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
  • 动物感染实验:动物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

复核检测

  • 市疾控中心对首发本地病例进行复核
  • 前三年已复核过的区县当年无需复核
  • 所有阳性样本需在采样后1个月内送市疾控中心

结果报送

  • 各区县机构及时完成检测并反馈结果
  • 阳性样本按规定上报和保存
  • 基因序列上传至"病毒病病原监测预警系统"

相关页面

参考标准

  • 《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目录》
  • 《重庆市登革热和基孔肯雅热实验室检测方案(202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