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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博拉病毒病疫区来华(归国)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方案

概述

本方案为《埃博拉病毒病防控方案(2026年版)》附件1,规定了对埃博拉病毒病流行国家或地区来华人员、来华前21日内有疫区旅行史的其他国家人员和从疫区归国的我国公民进行健康监测和管理的具体要求。

适用范围

  • 埃博拉病毒病流行国家或地区(以下简称疫区)的来华人员
  • 来华前21日内有疫区旅行史的其他国家人员
  • 从疫区归国的我国公民

中国疾控中心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疫情及其对疫情趋势的判断,及时调整和发布疫区范围。

一、疫区来华(归国)人员的追踪

跨部门协作机制

各地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应当依托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信息通报、共享和责任机制。加强与以下部门的协作: - 外交部门 - 商务部门 - 教育部门 - 海关 - 移民管理部门 - 公安部门 - 工信部门

信息流转流程

  1. 相关部门提前将来华人员信息通报海关
  2. 海关开展入境卫生检疫,收集疫区来华(归国)人员信息(旅行目的地居住信息和联系方式等)
  3. 海关通报当地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
  4. 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通报至来华(归国)人员旅行目的地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
  5. 联合目的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公安等部门,及时联系到疫区来华(归国)人员

海关发现留观病例时的处置

  • 采集密切接触者信息,通报当地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
  • 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参考《埃博拉病毒病病例密切接触者判定与管理方案》
  • 留观病例转为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将接触人员信息通报至旅行目的地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

二、疫区来华(归国)人员的管理

一般人员管理

目的地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到通报信息后:

  1. 流行病学调查:对疫区来华(归国)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2. 密切接触者判定
  3. 如判定为密切接触者 → 按要求实施隔离医学观察
  4. 如排除密切接触可能 → 指导每日做好体温监测等健康监测
  5. 监测期限:离开疫区满21天
  6. 症状报告:出现发热和其他症状,应主动及时报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并报告疫区旅行史

来华留学生管理

各有关学校应及时掌握来华前21日内有疫区居住或旅行史的留学生的基本情况:

  • 集中管理:对有疫区居住或旅行史的来华留学生进行21天集中管理
  • 限制活动:适当限制其活动范围,原则上不安排与其他人员有密切接触
  • 监测信息日报告: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建立监测信息日报告制度
  • 医学观察:离开疫区之日起满21天,每日早晚各测一次体温
  • 症状处置:出现发热和其他症状,学校应当立即报告当地疾控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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